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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供暖季各地供热时间与供暖价格
陌肖      2024-09-23 14:42     来源:中国供热展     浏览量:38535

壁挂炉网:秋风渐起,预示着2024-2025年度采暖季的逐步来临。当前,全国各地有不少地方已经提前或即将开始集中供暖。小编为大家收集了15个省市,68个城市包括供暖时间、价格在内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4-2025采暖季各地供热时间与价格
北京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按建筑面积收费,价格为:30元/㎡。

机关办公、学校、医院,等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收费按建筑面积收费,价格为:43元/㎡

信息来源:《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新航城供热服务

天津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按供热面积、建筑面积收费  

1、居民用户:25元/平方米/采暖季  

2、非居民用户:40元/平方米/采暖季

(二)按供热计量收费  

1、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 

2、非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信息来源:《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本地宝
河北省
石家庄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

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

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国融安‍‍‍‍‍能‍‍
唐山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按面积收费标准

1、居民用户:2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2、非居民用户:34.3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

(二)按热计量收费标准
1、居民用户:热计量热费=9.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1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

2、非居民用户:热计量热费=17.15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折合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225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

信息来源:《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唐山经济广播
邢台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18元/㎡,非居民每建筑30元/㎡,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信息来源:《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邢台发布
张家口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采暖费为5.91元/㎡·月;

非居民采暖费为9.8元/㎡·月,其中学校、幼儿园为8.82元/㎡·月

信息来源: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张家口市政公用热力有限公司
廊坊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22元/每平方米;

非居民用户:38元/每平方米;低保户:15.5元/平米

信息来源:廊坊新奥燃气廊坊本地宝
保定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20元/平方米(设置电梯和消防通道的高层建筑,按建筑面积扣减5%计费);

非居民用户:31.3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石家庄新闻广播
沧州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采暖费为22.5元/平方米;

非居民采暖费为34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沧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石家庄新闻广播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2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1、居民热费单价:38.32元/平方米

2、非居民热费单价:43.3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哈尔滨团结供热
齐齐哈尔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27元/㎡;非居民35元/㎡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城市供热管理规定》、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厂
鹤岗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30日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供热价格27.5元/平方米;

非居民供热价格38元/平方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特困居民(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证明材料)居民热价执行26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鹤岗市城市供热用热管理规定》、鹤政规[2022]4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文件
黑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3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供热价格30元/㎡;
非居民供热价格45元/㎡;

信息来源:《黑河市城市供热用热办法》无限黑河
漠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10日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中下旬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价格:32元/平方米【2021-2022年度所公布的收费标准】信息来源:人民网、查水电
吉林省
长春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6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单价27元/平方米;

非居民单价31元/平方米;停供(断管、无热)按20%收取

信息来源:《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净月潭供热
吉林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27元/㎡;经营性用房(含车库)33元/㎡;其他类用房29.5元/㎡

信息来源:《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吉林市源源热电收费中心
四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供热价格为28.3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省住建厅
辽源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0日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28元/㎡;非居民:36.5元/㎡

信息来源:《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辽源市基石能源有限公司
通化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采暖费收费标准:住宅28.50元/平方米;非住宅36.5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通化市城市供热条例》、通化市发改价审批[2012]19号文件

辽宁省
沈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民用住宅:26元/平方米(报销)、23.3元/平方米(不报销);商用:32元/平方米;车库:16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民用供热收费管理规定》沈房发(2019)57号
大连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大连主城区1、居民住宅供暖价格26元/平方米;2、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31元/平方米

(二)庄河市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为25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供暖价为30元/平方米(不超高4.3m以下),超高收费标准按文件执行

(三)瓦房店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为25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3.3米以下不超高),为30元/平方米;超高收费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四)金普新区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为26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为31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大连本地宝
鞍山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锅炉、热电联产供热价格26元/平方米;余热水供热价格20元/平方米;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上述供热价格加收20%;室内净高超过3米的,每超高0.3米加收10%(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及办公楼除外);福利性和非营业性养老服务等单位热费,按居民用户供热价格收取

信息来源:《鞍山市城市供热条例》、鞍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
本溪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每平米26元;公建每平米32元

信息来源:《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本溪广惠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丹东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住宅收费标准:26元/平方米;其他用房收费标准:32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丹东市城市供热条例》东港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锦州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25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31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锦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锦州发布
葫芦岛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25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31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葫芦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葫芦岛有事说话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3.68元/平米/月;非居民用户:5.03元/平米/月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青城燃气
包头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3.5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用户:4.4元/平方米·月

信息来源:《包头市供热条例》内蒙古新源光热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14.5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29.5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住建局鄂尔多斯热电公司
通辽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4.40元/月/平方米;非居民用户:5.60元/月/平方米

信息来源:通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旗供热公司
赤峰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民用3.60元/平方米·月行政事业单位4.50元/平方米·月工商企业4.80元/平方米·月

信息来源:《赤峰市城镇供热条例》赤峰新闻
呼伦贝尔

01 海拉尔区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2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热价3.50元/平方米·月,延长期热价0.68元/平方米·旬,取暖期热价25.86元/平方米;非居民热价4.80元/平方米·月,延长期热价0.80元/平方米·旬,取暖期热价35.2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2 鄂温克族自治旗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2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热价3.50元/平方米·月,延长期热价0.50元/平方米·旬,取暖期热价25.50元/平方米;非居民4.80元/平方米·月,延长期0.80元/平方米·旬,取暖期热价35.2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3牙克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2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3.50元/平方米·月,取暖期热价26.25元/平方米;非居民4.80元/平方米·月,取暖期热价36.0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4 满洲里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2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3.50元/平方米·月, 延长期供热价格减半收取,取暖期热价25.67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5.05元/平方米·月, 延长期供热价格减半收取,取暖期热价37.03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5 扎赉诺尔区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3.50元/平方米·月, 延长期供热价格减半收取,取暖期热价25.67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5.05元/平方米·月, 延长期供热价格减半收取,取暖期热价37.03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6 陈巴尔虎旗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3.50元/平方米·月,延长期1.07元/平方米·半月,取暖期热价26.64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4.9元/平方米·月, 延长期1.50元/平方米·半月,取暖期热价37.3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7 根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9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5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4.00元/平方米·月,延长期1.50元/平方米·半月,取暖期热价35.00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5.35元/平方米·月, 延长期2.00元/平方米·半月,取暖期热价46.8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8 扎兰屯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3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4.2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热价格6.00元/平方米•月;低保用户3.75元/平方米•月。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09 阿荣旗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3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4.10元/平方米·月,延长期供热价格减半收取,取暖期热价28.02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6.00元/平方米·月, 延长期供热价格减半收取,取暖期热价41.0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新闻

甘肃省
兰州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

(一)按面积收费集中供热价格1、一类建筑(住宅)为5.00元/月·平方米;2、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为7.00元/月·平方米;3、三类建筑(宾馆、饭店、招待所)为8.20元/月·平方米;4、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为9.20元/月·平方米。

(二)按计量收费集中供热价格分户计量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30%)×供热月数1、居民住宅类:基本热费=基本热价(7.5元/平方米)×用户供热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47.43元/吉焦)×用热量。2、非居民住宅类: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为66.41元/吉焦;宾馆、饭店、招待所计量热价为77.79元/吉焦;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为87.28元/吉焦

信息来源:《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兰州市人民政府
嘉峪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单价19.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用户单价2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位用户20.5元/平方米,特殊用户可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供能价格【2021-2022年度所公布的收费标准】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嘉恒发展
金昌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楼4.00元/月·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5.50元/月·平方米;其他工商企业6.20元/月·平方米

信息来源:《金昌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金昌开发区国资公司
白银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按建筑面积交费标准居民住宅4.40元/月·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6.00元/月·平方米;工商服务业(包括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厂房、剧院等):6.50元/月·平方米;

(二)按热计量交费标准居民住宅计量热价:33元/吉焦;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计量热价:45元/吉焦;工商服务业计量热价:48.75元/吉焦

信息来源:《白银市城镇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白银新闻
张掖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5元/m²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9元/m²

信息来源:《张掖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关于2012年城市供暖价格的通知》
陕西省
西安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1、居民用暖建筑面积×5.8元/月·平方米×4个月;2、基本热费(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缴纳基本热费建筑面积×5.8元/月·平方米×4个月×30%

信息来源:《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四联绿色清洁能源
铜川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5.45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用户:7.40元/平方米•月

信息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1958
宝鸡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1、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2元,其中20.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2、非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其中28.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3、低保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13.38元,其中11.78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信息来源:《宝鸡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宝鸡融媒
咸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1、居民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4元标准缴费,居民基本热价:5.4×30%=1.62元/平方米月;2、非居民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6元标准缴费,非居民基本热价:8.6×30%=2.58元/平方米月

信息来源:《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咸阳市热力公司
延安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1、按建筑面积计价的用户销售价格为:居民用热5.5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用热8.8元/平方米.月。2、按两部制计价的用户销售价格为:居民用热基本热价7.43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57元/千瓦时;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11.88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252元/千瓦时

信息来源:《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延发改价格(2022)168号文件
榆林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3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用户:6.3元/平方米·月【2023-2024年度所公布的收费标准】

信息来源:《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信用榆林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供热价格:3.80元/㎡月;办公用房供热价格:5.30元/㎡月;商业用房供热价格:6.00元/㎡月信息来源:《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关于调整银川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银发改发〔2009〕338号)
固原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住宅3.7元/m2·月;办公5.2元/m2·月;营业5.7元/m2·月

信息来源:《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按建筑面积收起1、居民集中供热价格3.67元/平方米·月(22元/平方米·采暖期),按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2、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为5.17元/平方米·月(31元/平方米·采暖期),具体供热价格由集中供热经营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最高5.17元/平方米·月,下浮不限),按实际租赁或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

(二)按热量计费价格适用于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并按用热量收费的用户,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供热费=基本供热费+计量供热费=基本热价×收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其中:1、居民集中供热计量价格政策仍按《关于乌鲁木齐市供热计量暂行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发改工价〔2010〕532号)执行。2、非居民集中供热用户基本热价调整为建筑面积1.55元/平方米·月(9.3元/平方米·采暖期),计量热价调整为每吉焦62元。

信息来源:《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关注今冬供暖
克拉玛依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居民、商铺等用户供暖价格为5.60元/平方米·月。

(二)克拉玛依市住宅的供热建筑面积计算分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两大类1、房改房的供热建筑面积为产权证上所标注的住房建筑面积来计算;2、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供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供热建筑面积包括受热的室内、公用、阳台建筑面积;在没有独立供暖设备的阳台、居民地下室及其它场所,均不收取费用和贴费;室内高超过4米的建筑物按规定比例收取,即室内高度÷4×底面积×热力价格)

信息来源:《克拉玛依市供用热管理办法》、克拉玛依物价局[2000]142号文件
哈密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2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1、居民供热价格:由19.00元/平方米(含二级管网维护改造费)调整为21.80元/平方米2、非居民供热价格:由20.00元/平方米(含二级管网维护改造费)调整为21.80元/平方米

信息来源:《哈密市供热管理条例》HD热力公司
青海省
西宁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单价5.71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用户:单价7.163元/平方米•月

信息来源:《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天诚热力
山东省
济南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按面积交费用户1、居民住宅采暖单价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季26.7元/平方米交纳;2、非居民住宅采暖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季39.8元/平方米交纳

(二)按计量交费用户1、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计算公式为:用热费用=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米²)×计费面积(米²)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计费面积: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2、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对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

(三)蒸汽用户 燃气工业蒸汽:335.50元/吨

(四)低保或特困家庭采暖交费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季19.50元/㎡交纳

信息来源:《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济南本地宝
青岛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6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住宅热费按30.4元/平方米收缴;非居民户热费按37元/平方米收缴

信息来源:《青岛市供热条例》青岛家盛热力有限公司
淄博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收取;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居民住宅供暖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公摊面积的),根据相关规定:按以下比例扣除公用分摊面积作为计费面积:建筑面积65m2及以下的为10%,65-90(含90)m2为8%,90-130(含130)m2为7%,130m2以上为6%;

(二)非居民采暖仍执行建筑面积36元/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

(三)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5元/平方米收取,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

信息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永泰热力有限公司
枣庄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4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暖价格18元/㎡

信息来源:《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
临沂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0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2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热价格为23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6,5元/㎡(按建筑面积计价)”执行;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特困职工证》的居民家庭,采暖费为18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信息来源:《临沂市供热条例》、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价格【2023】341号文)
烟台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6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住宅22.5元/㎡;非住宅34.5元/㎡

信息来源:《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山东交通广播
山西省
太原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3.60元/月/平方米或使用面积4.80元/月/平方米收取;非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50元收取

信息来源:《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太原本地宝
大同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4月10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4.7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商业用户7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公益性建筑6.3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信息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08]346号和大同市物价局同价管字[2009]125号文件
河南省
郑州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0.19元/㎡•日其它用热按面积计费0.28元/㎡•日

信息来源:《郑州市城市供热与供热管理办法》、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洛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0.15元/天/平方米(按建筑面积90%收取)非居民用户:0.26元/天/平方米

信息来源:《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洛阳广播电视台
封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15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一)居民用户1、按面积结算:总热费=0.19元/日/平方米×建筑面积×90%×供热天数2、按计量表结算:总热费=0.1871元/千瓦时×热表抄见量3、按两部制计费结算:总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0.0525元/日/平方米×建筑面积×90%×供热天数+0.1021元/千瓦时×热表抄见量4、低保用户实行热费减免20%优惠政策,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执行。

(二)非居民用户1、按面积结算:总热费=0.28元/日/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热天数2、按计量表结算:总热费=0.26元/千瓦时×热表抄见量

信息来源:《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开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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