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国标委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延期实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13项国家标准的通知》,《通知》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8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由2020年5月1日延期至2020年11月1日,其中第五项为GB37480-2019《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涵盖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产品的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未延期,仍为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9年: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完成散煤治理700余万户。
2020年: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持续开展预警、约谈、问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
正在研究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注重做好三个统筹,对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做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一个统筹是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治,第二个统筹是统筹秋冬季和春夏季,第三个统筹是统筹重点区域和城市群地区;着重抓好三大工程建设,这三大工程就是: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公转铁”工程。
北京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
2019年: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优化“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鼓励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进清洁供暖,规范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继续推进落实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政策。
2020年: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推进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提高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日常督察。
要求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修订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要求达到80%以上,对已实施煤改或列入改造的A、B级农宅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各区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并组织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天津
天津市2020年至2023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
拟于2020年至2023年延续执行市居民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有关运行政策,并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煤改电”运行政策: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此外,每户每年保供炊事用液化石油气8罐(15公斤/罐),每罐补贴50元,由区财政负担。上述政策暂定3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
“煤改气”运行政策: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上述政策暂定3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
河北
“河北省2019-2020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新闻发布会:
2019年: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223.97万户,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764.38万户,其中传输通道城市完成728.59万户,平原地区七成(70.1%)农户实现清洁取暖,剩余农户洁净煤配送全覆盖。传输通道城市率先基本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全省取缔无证散煤销售点656个。
2020年: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集中开展“八大攻坚”,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坚持不懈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石家庄
为加快推进石家庄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改善石家庄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改造任务,石家庄市出台《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20年电代煤采暖设备招标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要求确定,主要采用热泵技术设备;其他类型设备选择1-3家作为应急或补充使用,不再大范围推广。
张家口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议通过《〈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实施意见》提出:推广能源清洁利用,到2021年底完成60万农户“电代煤”或洁净煤取暖,到2022年市县主城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600万㎡以上。
邯郸
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426998户居民的“双代”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其中“电代煤”改造44738户;“气代煤”改造382260户。
山西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2020年:2020年10月底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8个重点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吕梁、运城)完成经国家备案的清洁取暖改造内容和目标,实现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11个设区市 建成区、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60%以上。晋北区域的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供热锅炉,煤改电、煤改气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方式。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实施连片改造,并落实好 补贴政策,确保居民用得起、用得住、用得好。
各地要将清洁取暖资金和相关资源向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1+30”等重点区域倾斜。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最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10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行政区域内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锅炉实施高效节能环保低碳燃烧技术改造,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住建厅
山西省出台《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
要求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0年,山西绿色建筑将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山西将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结合清洁取暖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并持续开展节能型机关、校园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达到基本级及以上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此外,山东省住建厅公开《2020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针对2020年度清洁取暖,涉及财政拨款金额39500万元,目标要求2020年新增清洁取暖面积2900万㎡,2020~2022年完成全省清洁取暖规划目标。
农业农村厅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以及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要求,对山西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进行了调整,并对公示后的调整情况进行了复核。经研究,现将《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0修订)》和《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第一批调整)》予以通告。其中,热泵式果蔬烘干机入选《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第一批调整)》中收货后处理机械补贴,根据不同机型,补贴额分别为26400元、46600元、57500元。
太原
为确保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任务完成,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太原市实际,制定本决战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精准对标中央、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坚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点,以焦化行业为引领,向结构开刀,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大幅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晋中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按照《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谋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平遥县2020年清洁取暖目标为截止年底清洁取暖覆盖率建成区100%,城乡结合部100%,农村地区力争70%,具体任务为城乡结合部30.5万平方米,农村279.5万平方米,平遥古城内10万平方米;合计320万平方米。
吉林
吉林省电能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支持范围:为加大电能清洁取暖支持力度,对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等建筑物(构筑物)采用电能清洁取暖且符合年度支持重点的项目,全部纳入奖补范围(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支持技术类型:(一)直热式电能清洁取暖,包括采用电热膜、发热电缆、电散热器等终端供暖;(二)蓄热式电能清洁取暖,包括采用水蓄热、固体蓄热、相变蓄热供暖等。
奖补期限和标准:奖补限期从2019年起至2021年止,2021年以后全部市场化,政府不再给予奖补资金引导。
辽宁
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力争到2020年,全省水源、地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各市政府:力争到2020年,生物质供暖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
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力争到2020年,工业余热供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
推进已核准和纳入规划的民生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投产10项工程,新增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无法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烧煤取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炊具”替代散烧煤取暖,推广环保炊事采暖炉具、吊炕、热水空调和暖气“四位一体”供暖模式。力争2020年供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黑龙江
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以哈尔滨市为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率先推进天然气供暖和电供暖。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替代条件的地区,要健全洁净煤供应保障体系,积极推广洁净煤替代散煤燃烧。
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富锦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富锦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
《通告》管控内容中提到,对10蒸吨(7兆瓦)以下(含10蒸吨或7兆瓦)供热锅炉实施集中供热并网改造,淘汰原有燃煤锅炉。在热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可以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轻油、电、液化石油气、热泵技术、太阳能等)以及使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并配套袋式除尘器进行供热,取缔燃煤供热锅炉,待热网覆盖后无条件配合并网。
山东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2019年: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取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2020年: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5亿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根据本地区供热资源条件,结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它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青岛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2020年,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2.2万户,既有农房节能保暖改造不少于500户。2021-2022年根据上级下达改造任务有序推进。住户电表(含)之前的电网扩容投资由区供电公司负责,电表之后的改造由用户负责。对使用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住户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按照 5000 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不足 5000 元/户的据实补贴。
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发布《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到:科学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供暖领域的推广应用。2020年采暖季前,新增城市清洁取暖300万㎡,农村清洁取暖8.98万户。
济南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冬季分户式清洁取暖运行资金补贴的通知》,明确延长运行补贴期限至2022~2023年采暖季,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
对采用空气源热泵、壁挂炉、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碳晶板等取暖的用户,按照每户1200元的标准,补贴天然气、电量在当个采暖期未使用完的,结余部分转入下一个采暖期,抵扣下一个采暖期的补贴天然气、电量;使用完后超出的,由用户按照当地城镇居民用气、用电价格的第一档价格自行购买。
济宁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十条工作线”为抓手,强力推进“四减四增”,整合重组砖瓦窑、水泥、石材生产企业,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万户,探索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模式,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临沂
山东省临沂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5%;2022年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2020年,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75%;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90%。2020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具体规划指出,2020年计划新增农村地区分散供暖户数32994户,其中电供热17868户、天然气供热794户、生物质供热14332户。
菏泽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菏泽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9~2035年)》征求意见公告,规划目标为菏泽市中心城区到2025年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规划范围为《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确定的菏泽市中心城区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约624km2。
城市热负荷为2025年中心城区清洁采暖面积达到8330万㎡,其中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664万㎡;到2035年中心城区清洁采暖面积达到11960万㎡,其中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166万㎡。
淄博
《淄博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发布,要求全面完成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在前三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7.5万户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完成12.24万户,基本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此外,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为巩固改造成果、确保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防止散煤复燃,在三年运行费用补贴到期后继续按照原补贴政策延续三年。
德州
2020年山东省德州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全市将着力推进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两个体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197个,在中心城区将有5大类、71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其中,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29万户、农房简易节能改造0.9万户,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威海
山东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其中,燃煤锅炉拆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以及清洁供热项目共计7个,计划投资总计10070万。
项目信息明确,2020年乳山市计划投资3600万,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用户1.8万户,将于12月完成工作。
河南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9年:完成“双替代”取暖改造209万户。
2020年:生态环境事关全社会共同利益,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好。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下大力气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强化联防联控和区域共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省烟叶烤房电代煤工作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称,从2020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27903座烟叶连片燃煤烤房电代煤改造,其中2020年完成改造任务的40%并新建电能烤房1000座,2021年完成改造任务的40%,2022年完成改造任务的20%,其他新建烟叶电烤房不列入此行动中。
陕西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整村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期前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任务;关中地区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咸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县域城镇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根据《咸阳市城镇地区清洁取暖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0年)》。
结合武功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方案要求因地制宜使用清洁热能,新建和改造同步推进,新建热源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积极以地热能、天然气、电能、工业余热等各类清洁能源改造替代传统燃煤热源。到2021年力争县城清洁供暖面积达到180万平方米以上,基本达到县城区域清洁供暖全覆盖。
内蒙古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各盟市要有规划、有方案、有施工图,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以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按照热网互联互通、供热统一调度要求,打通供热管网“断头路”,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网,互相调剂、互为备用、互相补充。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力争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旗县(市、区)和城乡结合部达到60%以上。
甘肃
2020年深度贫困县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2020年,继续在23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120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全部项目要在当年开工建设,并在当年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安全、清洁供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一次性下达项目县市区,由其统筹使用。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调整优化城市供热规划,到2020年,全区城镇集中供热范围进一步扩大。2018年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并分年度组织实施。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依实际情况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具备地热资源开发条件的地区,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地热供暖开发。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将洁净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参与)
发改委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清洁取暖。
《计划》要求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2020年3月底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2020年度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明确各市集中供热改造计划,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一批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调整优化城市供热规划,2020年,全区城镇集中供热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将洁净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
预计到2021年,全疆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将达9.07亿平方米,较2017年增取暖面积约2.27亿平方米,供热需求较大。其中,热源建设目标是,到2021年,全疆清洁取暖面积达3.26亿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