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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亿采购燃气壁挂炉!顺义区“煤改气”项目正在招标
     2017-07-07 11:47     来源:中国壁挂炉网     浏览量:2072

    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委托,现对北京市顺义区2017年度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壁挂炉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J2017-0024
2.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2017年度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燃气壁挂炉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采购项目
3.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4.招标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5.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1408593
6.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铁西路3号(汉雅快捷酒店正对面)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1408593
9.本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补贴+用户自筹,壁挂炉采购资金1.58亿元
10.采购内容及数量:燃气壁挂炉采购数量:一批,燃气壁挂炉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入围企业采购;入围企业不超过6家,最终数量以实际评审数量为准。
11.项目概况及简要技术需求
11.1项目概况:2017年顺义区9个乡镇28个村庄燃气壁挂炉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
11.2技术需求
11.2.1燃气壁挂炉必须满足国家对燃气热水设备的相关要求,达到《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一级能效等级要求,符合《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
11.2.2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合格,批次产品出厂检验率必须达到100%;投标时同时提供产品保险单,专业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在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网站上能够查询,现场需提供国家检测报告原件。
11.2.3壁挂炉产品必需要采用全预混全预混冷凝技术,并具有耗气量低,热效能高、用电量少、节水、实用、耐用、方便使用、性价比高等特点。
11.2.4燃气壁挂炉应具备风压即时监测装置和意外熄火保护装置。
11.2.5燃气壁挂炉氮氧化物排放符合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应低于50mg/kw.h,现场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原件。
11.2.6燃气壁挂炉应适用于寒冷地区农村住宅及农村公用设施,要求供暖热水两用型,正常使用满足室温不低于18℃的采暖负荷要求;
11.2.7其他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需求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未尽事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和行业相关规定。
1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三证合一),齐全有效;
12.3企业经营范围须含有与燃气壁挂炉生产、销售及相关内容;具有独立的生产基地;
12.4取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书应不少于5年;进口产品具有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2.5企业通过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标准认证;
12.6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12.7国内生产企业具有燃气采暖热水炉生产许可证;
12.8企业近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12.9燃气壁挂炉质量满足国家对燃气热水设备的相关要求,达到《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一级以上能效等级要求,符合《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氮氧化物排放符合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应低于50mg/kw.h,现场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原件;
1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燃气壁挂炉制造商,联合体成员为安装企业。联合体成员为安装企业,须满足本公告12.1、12.2、12.6、12.8款相应资格要求;
12.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7:00时;
13.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铁西路3号(西门汉雅快捷酒店对面)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一层右转(111)室;
13.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1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15.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西侧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2号北京鑫浩投资中心一层多功能厅;
1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7.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适用于未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7.2税务登记证书(适用于未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7.3组织机构代码证(适用于未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7.4社保登记证、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标准认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6年10、11、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7.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7.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采暖热水炉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7.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7.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分别提供满足资格要求12.10款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8.项目联系人:张工、马工
19.联系电话:010-6140859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上发布。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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